据悉,越南国家中央银行表示,在其最新法规草案中将取代无现金支付的旧法令,拟议中的裁决旨在鼓励海外投资,同时确保该行业不受外国投资者操纵。目前,越南央行正在征求业内人士的建议,然后向总理提交草案。该条例如获批准,将不会追溯实施。因此,在越南获得许可证的电子支付公司将不必遵守新条例。
据《电商报》了解,目前,越南对外资电子支付公司的所有权没有限制。越南央行先前曾提议将电子支付公司中的外资所有权限制为30%,这项提议遭到了当地金融科技公司的反对,并促使越南央行进行了重新评估。
目前越南已有31家数字支付公司获得许可证,其中包括现金充裕的M-Service公司(电子钱包MoMo的运营商)、VNPAY和Grab旗下的Moca。据越南央行数据表示,越南5家最大的电子支付公司合计占据了该市场的90%,而海外投资者拥有该公司的比例在30%至90%之间。
谷歌和淡马锡联合发布的《2019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》指出,2019年越南数字经济规模将达到120亿美元,2025年将达到430亿美元,涉及电子商务、在线旅行、在线媒体等领域。
另外,2019年越南有6100万互联网用户,越南人平均在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上使用互联网3个小时12分钟。越南已成为东南亚获得投资的第三大市场。从2018年到2019年上半年引进投资6亿美元。
来源: 电商报